各教學單位🌼、相關職能部門:
為加強人才智力的交流合作🧛🏻♀️,引進國外優質師資和教學理念,提升國際化辦學能力,特設立校級海外名師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項目。現開啟2025年度校級“海外名師項目”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申報工作,請各教學單位、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發展規劃和學科重點發展方向進行填報👩💼、初步遴選。
一、申報要求
1. 從事非語言類教學和科研的校級海外名師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以下簡稱“專家”)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豐富經驗。《“海外名師項目”指南》(中英雙語)和專家聘用原則詳見附件1和附件2。
2. 除完成至少6學時/周的教學工作量外,擬聘專家需引進其他資源,如聯合發表學術論文、聯合申報科研項目、共建實驗室、聯合培養學生、推進兩校合作等。
3. 2025年校級“海外名師項目”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執行期為自然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經費使用🐙,專家需於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原則上,校級海外名師在校工作天數為30天2️⃣,如在校工作不滿三周或只有教學工作任務🧑🏼🦳🦏,可聘為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
二、資助標準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設有校專項經費資助👩🚀,各教學單位、相關職能部門亦可使用高地大👩🦰、學科、一流本科專業、學位點培優培育等項目經費✨,具體資助標準上限如下:
1. 校級海外名師
國際旅費:15000元內,普通經濟艙(報銷需附登機牌)
專家勞務費🤏🏽:1000元/天
專家生活費:600元/天,含住宿、夥食及市內交通費,不另外接受票據報銷👩🦼➡️9️⃣;
2. 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資助標準參照校級“海外名師項目”;
3. 如確需聘用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教學型),資助上限為👩🏿✈️:課時費400元/課時、生活津貼(夥食及市內交通等)300元/天及住宿補貼200元/天。
三、申報方式
由擬聘專家所在部門指定聯系人在學校OA辦公系統中的外事管理平臺填寫申報計劃🎢。
路徑:OA系統→事務處理→外事管理→外籍(港澳臺)專家→年度計劃→添加計劃𓀎。(右上角角色需切換為“教職工”)
除填寫專家基本信息外,需上傳其簡歷、護照掃描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四、申報節點與評審時間
請於2024年11月30日前,在外事管理平臺中完成相關申報🏋🏻♀️,各學院進行初步遴選提交審核🙂↔️。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將匯總各部門申報的年度計劃🤷🏽,提交外事委員會評審,並最終確定2025年度擬聘校級海外名師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名單。
五✢、績效評估與考核
請各教學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對各自聘任的專家進行績效評估👨🏽🌾:根據其當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由專家聯系人在外事管理平臺填寫聘用部門意見🧚🏿♂️,並上傳工作總結。績效評估要求見附件3。
對於未按計劃執行工作任務🧜🏽🤸🏽♀️、未按計劃完成工作量或工作績效不佳的專家,將考慮減少相關教學單位、相關職能部門下一年度校級“海外名師項目”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的名額或資助額度,並會影響相關單位年度考核成績。
2025年度擬聘的校級海外名師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均須提交年度計劃申報並經校內評審後執行📎🎞,未列入計劃的原則上不予以聘任。
聯系人:王蕾 聯系電話🩸⛹🏽♂️: 50211298🐙😷、13816336725
附件2:校級“海外名師項目”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聘用原則.pdf
附件3👨🏻🦽➡️:校級“海外名師項目”及短期外籍(港澳臺)專家績效評估要求.pdf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