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與完善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學管理,切實保障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推進非全日製和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協調發展,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沐鸣娱乐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滬二工大研〔2017〕194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學校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第二條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與全日製碩士研究生除學習方式的差別外🤢,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教育納入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體系,並接受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
第三條 根據國家和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等辦法規定,錄取的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和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資助🏫。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納入在校學生醫保範疇,學校不負責其就讀期間工資、各類補貼及醫療費用,不提供住宿🏃🏻♂️➡️。其他管理環節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學校擬錄取的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新生,原則上應在正式錄取前與學校、考生單位簽訂定向培養三方合同,並於正式錄取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將考生及考生單位簽章的合同返回研究生部。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戶籍⏱、人事檔案和黨團組織關系均不轉入學校🍡。
第二章 學籍管理
第五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應比本專業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適當延長,最長學習年限為基本學習年限相應增加2年。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不能畢業的,應以結業或肄業等形式終止學籍💂♂️。
第六條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應在每學期開學2周內繳清學費,並持本人研究生證到所在學院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時註冊者應辦理暫緩註冊手續,批準後方為有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註冊的⬅️,視為自動退學。
第七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因病或因事需要請假的✸,經導師同意後向所在學院申報,經批準後方為有效🫰🏻。原則上🕺🏽,累計2周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科研活動🧑🏻🎨,學校可予以退學處理。
第三章 培養管理
第八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製,研究生導師是其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對於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校實行雙導師製🚰,由校內導師和校外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技術專家組成導師組📅,共同對研究生培養的全過程予以指導。
第九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是培養工作和學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據,研究生導師應在研究生入學後兩個月內,根據培養方案和學生的情況指導研究生製定個人培養計劃,並經學院審定後執行。
第十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必須保證到校學習時間,特別是在論文寫作期間👩🏿✈️,必須保證不少於2個月在校接受論文指導的時間🏌🏼♂️。
第十一條 入學後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導師的,研究生可向學院提出換導師申請。具體操作流程參照《沐鸣娱乐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
第四章 課程學習
第十二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應修的學分按照相關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課程學習實行學分製🐕🦺,研究生在申請答辯之前應當修滿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
第十三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必須按照所製定的培養計劃選課,不得隨意變更。因故必須變動已選課程的研究生🤌🏻,應經導師同意🦉,在選課期間進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選課🤚、考核與成績管理等相關事宜參照《沐鸣娱乐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教學形式,要充分考慮學員在職學習的特點,采取講授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任課教師應根據教學目標提前開列參考書目,提出明確具體的自學要求🕵🏿♂️。
第十五條 研究生必須按培養方案的要求參加課程學習🥷🏿🕖,完成其培養環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請假🏊🏽♂️。累計請假時間超過每門課程總學時1/3的,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考試👫🏼。
第十六條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理論課教學原則上安排在周末或假期進行,具體上課時間由研究生部和各學位點統籌安排。
第五章 實踐環節
第十七條 對於非全日製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就讀期間應當完成不少於6個月的專業實踐🛹,其實踐內容與形式可結合自身工作崗位任務或參與導師的課題開展應用研究。研究生要提交實踐學習計劃🎩,撰寫實踐總結報告,完成實踐環節要求並獲得相應學分🔽。
第十八條 學校實行專業實踐考核製度🏆🧑🏼⚕️。考核原則上由學院組織,各學位點負責具體實施。考核形式🔌、要求及時間安排等參照相關專業培養方案執行📺。
第六章 學位管理
第十九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達到總學分要求🪣🎐,並完成各項培養環節後方可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碩士學位(註明學習方式為非全日製)🏷。
第二十條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若有三門以上課程沒有獲得學分,或專業實踐考核沒有通過,或沒有按計劃完成開題報告的內容,學業中期考核暫緩通過。沒有通過學業中期考核者,不能申請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第二十一條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但未能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準予結業🦸🏽。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可在自結業之日起1年內(3個月以上)修改論文,向學校申請重新答辯1次,通過答辯者,可換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位論文的管理及其他學位管理工作按《沐鸣娱乐碩士學位授予辦法》執行。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二十三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管理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部負責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負責製定有關規章製度;負責協調、監督、檢查全校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工作;負責學位授予以及核發研究生證👩🏻🦯、頒發學位證書、出具學習證明等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院負責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等工作的具體實施,包括製定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和質量監督方案,遴選校內導師、企業導師和授課教師,建立校外聯合培養基地🫒,組織開題、論文中期檢查、學業中期考核、論文答辯、學位授予審核,以及學位相關材料歸檔等🤕。
第八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六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的學費由研究生部根據當年錄取的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名單及各專業學費標準,交由財務處統一收取並單獨建立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費收入臺賬。
第二十七條 為充分調動相關人員的積極性,收入的學費按學校40%👘💸、研究生部10%⛅️、學院50%的比例進行分配,由財務處按年度與各部門結算🌅。學生退學時按比例扣回。
第二十八條 研究生部收入的學費主要用於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等過程中涉及人員的管理績效◻️,發放標準經人事處審核通過後按學校財務規定發放。
第二十九條 學院收入的學費主要用於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學位等過程中招生宣傳酬勞、教師講課費、導師指導費、答辯專家費及日常管理績效等。發放原則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按學校財務規定發放👰🏽。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除上述管理規定外,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還應當遵守學校各項研究生教育相關管理規定。違反規定者,按照學校研究生各項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課程學習🙎🏿♀️、專業實踐及學位論文工作等未盡事宜,按照學校研究生教育相關規定或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