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發展中國特色研究生教育,促進研究生培養機製改革,切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2〕9號)和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14〕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製訂本辦法👨🦼。
一、獎勵標準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二🧑🏼🍳、基本條件
基本學製內的全日製在校碩士研究生,德、智、體🛣、美、勞方面全面發展的,在入學正式取得學籍後均可申報。基本條件是👩🏼: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ℹ️,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在體育競賽👱🏻♀️、文藝活動、誌願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在企業實踐、科技創新👨🏼🎤、學術活動等方面表現優秀。
三、評審組織
1.學校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校主管領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財務處、審計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𓀒。評審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統籌領導👼🏿、協調、監督評審工作;裁決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
2.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由部門主要負 責人任組長,相關管理人員🍧、研究生導師、研究生代表任組員🦟,負責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細則製定、申請組織和初步評審等工作🗝。
四、評審程序
1.名額分配。
每年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下達國家獎學金名額🦴,各學院的名額分配原則上考慮參評研究生總數🦜。
2.個人申請🙎🏿。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相關表格🤳,並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3.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初評。
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研究生進行初評🤷🏽♀️👨🏽💻。評審結果應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將相關材料和匯總表按評審時間要求上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4.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評選結果😜🦅。
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評審結果進行審定,確定評審結果🦹,在全校範圍內進行 5 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報校長辦公會通報,並將通報後的名單報上海市教委🈂️。
5.申訴處理。如果研究生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如仍有異議可向學校申訴委員會提請復議🤹🏽♀️。
五、表彰與獎勵
1.學校對獲獎研究生予以表彰, 將獲得國家獎學金情況存入研究生學籍檔案,並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2.學校將國家獎學金按獎勵標準一次性發放給獲獎研究生。
六🙇♂️👩👧👦、附則
1.各學院依據本辦法製定評審方案,報學校備案。
2.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原《沐鸣娱乐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