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娱乐科技成果轉化與實施細則

發布者:人員機構發布時間:2016-10-20瀏覽次數:5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科技人員進行科學研究與開發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開展學校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根據《上海市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若幹規定(滬府發[2004]52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系統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其股權激勵暫行實施細則(滬教委科[2013]14號)》以及國家其他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以職務科技成果實施成果轉化的部門和在編教職員工(含特聘人員)🧇。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職務科技成果”是指應用學校資源所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產品新品種🤦🏿‍♀️🧑🏿‍🎓、新材料🐦‍⬛🥵、外觀設計、生產新工藝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科技成果)🤟🏿。本細則所稱“科技成果無形資產”,是指由職務行為取得的科技成果形成的專利權和非專利權等無形資產🤏🏿8️⃣。

  第四條本細則所稱的“科技成果轉化”🙅‍♀️,是指學校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第五條 本細則所稱“職務成果人”是指職務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包括成果發明人、項目負責人或團隊)。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學校開展各類技術成果轉化以及實施成果轉化激勵等工作的主管部門為技術轉移中心(下稱“中心”)。“中心”對接學校科研處✅,以發掘、包裝和推薦學校科技成果🏏。

  學校依法委托資產經營公司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行使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所涉市場運作事宜。

  第七條 “中心”以負責開展成果轉化為目標開展技術轉移的相關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  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及股權激勵項目的試點申報🧏🏼‍♂️;

  (二)  受理學校科技成果轉化中受獎持股人股權的轉讓或投資委托;

  (三)  擬定各科技成果轉化後的獎勵或股權激勵比例👴🏻;

  (四)  組織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及結題驗收等事宜;

  (五)  負責對學校科技成果進行分類、分析和研究,遴選出符合學校特點✥、能進行技術轉化的科技成果並予以培育🚣🏼‍♂️;

  (六)  推廣國內外科技成果🙌🏿🤾🏽,提供開展產學研成果信息交流的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網絡及開展其它有關促進技術轉化的活動🦟;

  (七)  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技術對接🥏、洽談和轉化等工作;

  (八)  與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合作,開展各類技術咨詢、技術評估🔷、技術培訓♨️🛵、技術招標代理、技術投資等服務或委托代理工作🏋🏽‍♂️;

  (九)  其他相關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配套服務。

  第八條 學校科研處負責對學校科技成果的認定和管理;負責在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轉移時,組織對該成果進行技術水平的鑒定。

  

  第三章 成果轉化程序

  第九條 在實施成果轉化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職務成果人向“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科技成果專利證書、技術說明👧、應用前景👱🏽‍♀️、團隊情況、市場調研及進行轉化方式的意向建議等初步報告🧑🏿‍🏫;

  (二)“中心”負責整理相關技術文件,並作出可行性分析報告🧑🏿‍🦳;

  (三)“中心”委托有資質條件和信用能力的專業資產評估單位對科技成果進行價值評估;

  (四)“中心”負責(職務成果人協助)開展項目對接🧈、企業洽談、轉化方式等工作,或委托中介機構、其他單位或團體🧑🏻‍🔧、個人進行成果轉化代理工作👼🏻;

  (五)“中心”擬定該科技成果實施轉化後的獎勵比例📘,連同科技成果評估報告👨‍🎨、轉化方式,一並提交學校主管校長審批並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報送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六)由資產經營公司按成果轉化的方式⌨️➗,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實施具體操作;

  (七)其他有關成果轉化的工作。

  第十條本細則所涉及的成果轉化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一)技術轉讓,即將學校所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以一定的價格一次性地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受讓方的行為。

  (二)投資入股,即將學校以職務科技成果無形資產為資本,經批準後投資組建新的企業或向存續企業增資的行為。

  第十一條 對以技術轉讓方式實施成果轉化的,由資產經營公司負責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技術轉讓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法人的基本情況;

  (二)科技成果名稱及內容;

  (三)成果轉讓後其所有權歸屬和技術再開發所形成的成果所有權歸屬約定;

  (四)科技成果轉讓的價值和支付方式;

  (五)科技成果交付、驗收標準和技術保密條款;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對以投資入股方式實施成果轉化的,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系統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其股權激勵暫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凡向入股企業選派或增派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時,應由該企業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與職務成果人及所在學院協商並報學校批準後由“中心”委派🧑‍🦯。

  第十四條 由“中心”委派至入股企業擔任高級技術和管理職務的🦵,在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領取的薪酬或工作補貼需報“中心”備案。

  第十五條 在職務科技成果進行技術轉移後與技術受讓方未續存合作關系的,職務成果人不得在成果受讓方兼職和取酬⚂🙍。

  第十六條 凡需向入股企業引入學校未作價入股的職務科技成果進行研發與經營的,必須報送中心審批,實行有償使用。

  凡入股企業需使用學校設備的👩‍👩‍👧‍👧,應按學校有關規定實行有償使用。

  

  第四章 成果轉化激勵

  第十七條對在實施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重要貢獻的職務成果人和其他相關人員,學校將以下列形式予以獎勵,其中🙉👨‍🦯:

  (一)以技術轉讓方式的,從技術轉讓所取得的稅後凈收入中提取50%的比例,一次性獎勵職務成果人和其他相關人員🤹🏼‍♂️✌🏼。

  (二)以投資入股方式的👷🏻,依據成果國際先進🪤、國內首創和國內同類的三個技術水平等級,以學校無形資產出資所形成的股權提取20%-30%的比例,獎勵職務成果人🧑🏽‍🏫。

  第十八條 對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受獎職務成果人為2人以上的,由完成人自行協商約定獎勵的分配比例並形成書面報告,經“中心”審核後(或委托資產經營公司)實施獎勵。在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在分配獎勵份額時應確保其最大收益。

  第十九條 享有科技成果無形資產投資股權激勵的職務成果人,在進行工商註冊股東時🍠,以3位自然人為限,多於3人的🤹‍♂️,完成人應協商指定股東代表並簽訂股權委托書。股東代表應是該科技成果的核心研發人員。

  第二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依據本細則獲得股權激勵的職務成果人自取得股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捐贈其股權👩🏼‍✈️🧘🏿‍♀️。

  職務成果人獲得股權激勵後5年內本人提出離職🧛🏼‍♀️🫵🏻,或者因個人原因被解聘、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股權應全部退回學校。

  第二十一條 持股個人在轉讓股權時,資產經營公司作為科技成果無形資產投資股東的第一權利人,對該股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二十二條 依據本細則所獲得股權激勵的職務成果人,其個人所持的股權申請退股時,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系統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及其股權激勵暫行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執行。

  第二十三條 對職務成果人和其他人員在依據本細則所獲得的各種收益🌗,如涉及稅收的,由資產經營公司依法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由職務行為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無形資產🦹,均屬學校資產🔰,職務成果人無權擅自進行轉讓或投資,也不可私下接受受讓(或合作)方任何形式的饋贈。若違反的,一經查實,收繳全部所得,並予以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完成成果轉化轉移中從受讓方以贈予方式獲得的企業股權,依照本細則第十七條第(二)款實施對職務成果人的股權激勵。

  第二十六條 職務成果人及相關人員不得阻礙學校將所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實施成果轉化💘,不得將職務科技成果及其技術資料占為己有,侵犯學校的合法權益。

  任何從事成果轉化等技術轉移工作的人員,在職期間或者離職、離休、退休後5年內🤾🏽‍♂️,應保守技術秘密𓀝,保護學校的知識產權,凡泄露學校技術秘密和從事與學校相同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若與學校其他規定相悖的🤳,以本細則為準🕴👩🏼‍🎤;若與上級有關文件相悖的👵🏿,則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由“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沐鸣娱乐   

二○一三年四月
沐鸣平台专业提供🏋️‍♂️:沐鸣平台沐鸣沐鸣娱乐等服务,提供最新官网平台、地址、注册、登陆、登录、入口、全站、网站、网页、网址、娱乐、手机版、app、下载、欧洲杯、欧冠、nba、世界杯、英超等,界面美观优质完美,安全稳定,服务一流,沐鸣平台欢迎您。 沐鸣平台官網xml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