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教學、科研單位,機關🧑🦲、直屬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轉發《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意見》和《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2011-2020年)》精神,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獎勵辦法》(教社科[2009]1號),教育部決定啟動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沐鸣平台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要求,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獎項設置和獎勵範圍
1、評獎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次評獎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港澳臺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
2、獎項設置和名額
獎項分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和成果普及獎🛝。除成果普及獎不分等級外🤘🏽,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本屆評獎的獎勵名額總計900項左右。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二🙇🏼、申報資格與要求
本屆評獎參評成果範圍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作品等)👓;
(2)學術論文;
(3)研究報告(含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
(4)普及讀物⬛️。
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詳見《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附件1)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三、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
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上海市教委將於2月下旬🧗🏼♂️😯,對申報材料統一進行評審,擇優上報教育部🏔。
四、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2、各種材料的裝訂報送方式
(1)著作類🚵🏽♀️、論文類💇♂️、研究報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統一用A4紙打印。
(2)著作類🚝、普及類成果一式3份(冊數較多的多卷本可報送一套),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論文類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
研究報告類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納證明等一起,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研究報告全文一式3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3)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致🤬,統一裝訂在《申報評審表》後;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
3、評獎結束後,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五、申報材料的報送
申報材料的集中報送時間:2015年2月16日 9: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𓀛:綜合樓801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曹佩清
聯系電話: 021-50217734
電子郵箱: pqcao@sspu.edu.cn
附件🦃:
1、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答疑
3🧏🏻♂️、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評審表
科研處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