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中心👊🏿,機關👆、直屬各部門:
為了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工作📎,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按照學校年度考評工作的要求,資產管理處決定從2013年11月13日起進行資產清查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檢階段(時間從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
資產清查基準日:本次資產清查基準日以2013年6月30日前在冊資產🙆🏻♂️。
自檢內容🏤:
1.對各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要求做到賬、卡、物相符。
2.盤虧盤盈物質進行登記。上報資產處。
二、核查階段(時間從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
由資產處組織相關人員對抽查到的部門進行資產核查。
三、總結階段(時間另定)
對資產清查進行總結⛹🏿♂️,對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措施。按時進行整改,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四、報廢工作
在資產清查基礎上,對已到使用年限確實無法使用或已經淘汰的設備按資產報廢程序及時辦理報批手續。
資產管理處
2013年11月12日